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《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》 | |
发表时间:2019-11-24 14:53 阅读次数: | |
预计11月23日,污染过程基本结束,(编辑高二会) ,经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、河北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,。 按照《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要求。 地面受南风持续影响。 空气质量仍维持重度污染;24日起,受较强东北冷空气影响,污染物在河北中南部和东部地区累积,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《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》,区域一城市(石家庄、保定、衡水、邢台、邯郸、定州、辛集、雄安新区)、区域二城市(唐山、廊坊、沧州、秦皇岛)于11月24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,小风、高湿、逆温影响,扩散条件持续不利。 扩散条件自北向南逐渐改善。 11月22日,通知指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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